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2021-06-02 来自: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59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 年 6 月 2日,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位于山
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荆子埠村 204 国道北。营业范围为: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其它水泥类似制品、金属结构的制造与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荆子埠村,204 国道北地段建设“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 37382 万元,占地面积 112171 平方米,年生产销售水泥制品 7.4 万 m3,
折合水泥管 5 万米(按直径 1 米折算)、地下管廊(廊体)1 万米。项目劳动人员 180
人,年生产 300 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编制了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通过了栖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件号:栖环报告表[2019]1 号。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4 日,竣工调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31 日。项目在建设同时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并于项目同时运行,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37382 万,环保投资 89 万,占总投资的 0.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中食堂供应三餐,设有 3 个灶,提供员工日常餐饮,实际建设过程中,厂区内职工自行解决午餐,餐厅不进行烹饪,仅提供就餐场所。
2、环评中设置 2 座锅炉房,2 台锅炉,实际因厂区内安装太阳能设备,因此锅炉蒸汽用量较少,企业仅建设 1 座锅炉房,设置 1 台甲醇燃料锅炉,不再使用天然气,2#锅炉房及锅炉未建设。
3、因此企业仅使用少量甲醇燃料,因此实际建设过程中仅设置 1 座 20T 甲醇储罐, 大储存量为 4T。
4、原环评中消防水池位置位于 1#厂房北侧,实际建设内容为 3#厂房西侧;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 号,2020 年 12 月 13 日),项目平面布置的变化未造成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周边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况,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 COD、氨氮等, 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周边沤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锅炉废气以及甲醇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甲醇(以 VOCs 计)。其中项目颗粒物主要来源有钢筋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砂子、石子等原料在上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等。锅炉使用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甲醇),燃烧过程中产生烟尘、SO2 和 NOx 等。
焊接烟尘经过移动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区厂房进行车间通风、机械排风;搅拌站(1#、2#、3#)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强制除尘系统处理后,分别由 15m 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粉尘排放;原料存储区采用密闭结构车间,防止扬尘污染;传送带进行全封闭处理;上料区设置水喷淋装置进行喷洒抑尘;粉料筒仓自带仓顶强制除尘系统, 经处理后由顶端高空排放;锅炉(4#)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高 15m 排气筒排放; 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进出厂冲洗干净,减少扬尘影响;甲醇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生产、车辆运行等产生的噪声, 其噪声值约在
75~95dB(A)范围内。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沉淀池内产生的砂石浆、废包装材料、实验试块、下脚料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项目砂石浆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实验试块及下脚料集中收集、定点放置,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饱和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900-015-13”“湿法冶金、表面处理和制药行业重金属、抗生素提取、分离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类别,且同时不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中其他类别,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供应厂家直接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 COD、氨氮等, 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2. 废气
(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①搅拌站排气筒出口 1#:颗粒物第一天出口浓度大值 4.5mg/m3,排放速率大值 3.33×10-3kg/h;第二天出口浓度大值 4.4mg/m3,排放速率大值 3.32×10-3kg/h。
②搅拌站排气筒出口 2#:颗粒物第一天出口浓度大值 4.4mg/m3,排放速率大值 1.44×10-3kg/h;第二天出口浓度大值 4.6mg/m3,排放速率大值 1.49×10-3kg/h。
③搅拌站排气筒出口 4#:颗粒物第一天出口浓度大值 4.6mg/m3,排放速率大值 1.73×10-3kg/h;第二天出口浓度大值 4.3mg/m3,排放速率大值 1.59×10-3kg/h。
④锅炉烟囱排放口: 二氧化硫未检出;
氮氧化物第一天出口浓度大值 35mg/m3,排放速率大值 0.044kg/h;第二天出口浓度大值 32mg/m3,排放速率大值 0.039kg/h;
颗粒物第一天出口浓度大值 1.7mg/m3,排放速率大值 2.06×10-3kg/h;第二天出口浓度大值 1.9mg/m3,排放速率大值 2.34×10-3kg/h;
烟气黑度<1。
综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表 2 中水泥工业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3 );锅炉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表 2“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
(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①颗粒物:厂界浓度大值为 0.327mg/m3;
②VOCs:厂界浓度大值为 1.00mg/m3。
综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表 3 中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甲醇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以 VOCs 计)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 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 2 厂界浓度监控点要求(VOCs:0.5mg/m3)。
3. 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生产、车辆运行等产生的噪声, 其噪声值约在75~95dB(A)范围内。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四周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 51~5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 40~46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 50dB(A))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砂石浆,实验室检测的试块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砂石浆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检测试块经收集后用于筑路。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环评阶段及现阶段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未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现象,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提出的关于验收报告应具备的内容,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不外排。基于此,本项目在落实好环评报告中环境风险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符合通过环保设施验收的各项要求,验收人员(名单附后)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公司应设专人负责日常环保工作,加强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
2. 加强各类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4.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排污许可内容。
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日